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18日10时至2014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及竞买人条件
拍卖标的: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轻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房屋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1-3层及阁楼,建于2003年,已登记建筑面积2679.38平方米,层高约3.3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136.4平方米。
附属物及配套设施:厂区内场地部分已硬面化,砖砌围墙,不锈钢大门,配有变压器、低压配电屏。
宗地内有未登记房屋2幢,测绘总建筑面积为429.74平方米:第1幢共2层,混合结构,测绘建筑面积为402.97平方米,第2幢为平房,混合结构,测绘建筑面积为26.77平方米。
宗地内有未登记钢棚一个,测绘总建筑面积为128.67平方米。
宗地内有在建工程,消防水池和砼孔桩的部分已浇筑混泥土。
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为东房权证江北字第202859号,填发日期:2013年6月19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东阳市国用(2013)第4-609号,终止日期:2053年9月24日。
特别说明:
(1)本标的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企业,不得为自然人。
(2)无证建筑物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条件:
1、本标的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企业,不得为自然人。
2、参与竞买的企业应使用自己企业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
3、如参与竞买的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用委托代理人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但必须在拍卖结束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逾期提交委托手续的,视为个人参与竞买,如竞得的,本次竞买无效并没收保证金;如期提交委托手续的竞得者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起拍价:647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有意者请在本院预约登记并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4年12月17号上午9点至11点,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月9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 0200 2909 2831 613)。并于2015年1月11日前,竞得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交付过户的书面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为限。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市人民法院所有。(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关于标的物品情况可以咨询该公司,咨询电话:0579-85585271)
本院咨询电话:0579-85328299,监督电0579-85328357。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