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14日10时起至2014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汪高路8号工业房地产。其中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0824.4平方米,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终止日期至2053年7月24日。其中,有证建筑物共3幢,总建筑面积7565.45平方米;无证部分建筑物5幢,总建筑面积429.7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兰房权证兰江字第010017738、010022895、0100228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兰国用(2011)第105-262号。该工业房地产现由凯斯特炊具有限公司租用。
起拍价:110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企业法人限购。新受让项目必须符合兰溪市产业发展政策和招商引资相关规定,并通过项目预审。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11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市支行,账号:12080500292001651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9018112 ;
监督电话:0579-88927209 ;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id=1991633391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