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举行公开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虞市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内原浙江摩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所属的33352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参考价人民币1000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拍品设有保留价。
三、拍卖时间:2011年3月21日下午2时30分。
四、拍卖地点: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
五、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18日下午16时止。
六、报名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36号混堂桥6号。
七、竞买登记:报名请携带有效合法身份证明,单位凭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1年3月17日15时前将参拍保证金汇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浦发杭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5200155260000058),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八、注意事项: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次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