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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凌瑞铜业名下房地产拍卖

发布: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日10时至2021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诸暨市阮市镇何家山头村工矿房地产
     位于诸暨市阮市镇何家山头村工矿房地产,土地使用面积为674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诸暨国用2011第90800298号;地号:7-100-096,用途:出让工矿用地,终止日期:2056年3月22日。该不动产房屋用途为工矿用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出让,权属人为浙江凌瑞铜业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评估价:22566400元,起拍价:15796480元,保证金:2800000元,增价幅度:7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2)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5-88580133,联系人:俞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9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绍兴银行新建支行
     收款账号:0924 0004 8952 5800 010
     十、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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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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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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