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16日10时至2015 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艺力水晶饰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7号厂房及土地。拍卖标的土地权益情况:土地使用者名称为浙江艺力水晶饰品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4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0月31日,权证号为浦国用(2013)第1882号。拍卖标的房屋权益情况:房屋所有权人为浙江艺力水晶饰品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9601.24平方米。房屋详细情况见下列表:
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 | 权证编号 |
综合楼 | 钢混 | 2007.12 | 6,726.77 | 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53907号 |
1号厂房 | 钢混 | 2005.12 | 2,181.57 | 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53908号 |
3号厂房 | 钢混 | 2005.12 | 2,181.57 | |
2号厂房 | 钢混 | 2007.7 | 5,173.36 | |
综合楼超面积违建部分 | 钢混 | 2011.12 | 1,377.98 | 无证部分,面积为预测,具体以实测为准。相关政策详见第七条 |
2号厂房顶层违建部分 | 钢、钢混 | 2011.12 | 1,364.92 | |
传达室 | 混合 |
| 27.09 | |
新配电房 | 混合 |
| 85.4 | |
老配电房 | 混合 |
| 103.5 | |
附房1 | 其他 |
| 41.76 | |
附房2 | 其他 |
| 67.1 | |
附房3 | 其他 |
| 62.22 | |
附房4 | 其他 |
| 144 | |
附房5 | 其他 |
| 64 |
起拍价: 2500 万元,保证金: 200 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至
2015年4月1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根据
浦江县企业帮扶工作办公室浦企帮纪[2014]01号会议纪要,产权登记部门在买受人作出“办理过户手续后在六个月内补办无证建筑部分厂房相关手续,无法补办手续的无证建筑部分予以拆除”的承诺的情况下,先行给予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便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因浙江艺力水晶饰品有限公司尚有数量巨大的破产财产(主要为水晶工艺品、机器设备等)存放在上述房地产内,在上述房地产拍卖成交后,浙江艺力水晶饰品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仍需要无偿使用目前用于存放破产财产的房屋直至破产财产处置完毕并交付新的产权人时止,买受人无条件同意并有义务协助管理人对上述破产财产的管理、维护、交付等工作。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年5月1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浦江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 ,账号:12080700292003109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8181290(拍卖流程)、0579-88181266(标的物情况);
咨询旺旺:浦江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79-88181290;
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166号;
浦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