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5日10时至2014年9月16日10时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华山路38号的厂房及土地。
房产所有权人:东阳市佳友制衣厂,土地所有权人:陈正德(可能存在过户障碍,特此告知,请竞买人谨慎决定是否购买)。3号建筑物建成于1997年,建筑面积为1757.65㎡,钢混结构,共8层。4号建筑物建成于2000年,建筑面积为2529.32㎡,钢混结构,共5层。该两幢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东阳市佳友制衣厂。其他地上附着物有:传达室,建筑面积为21.7㎡、一幢储藏间、职工宿舍,建筑面积为297㎡。该两幢附着物无产权证,特此告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吴宁字第09a026312号、09a02435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东阳市国用(2003)1-1435号、东阳市国用(2003)1-1436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使用权面积2354.6㎡,土地终止日期分别为2044年4月9日、2048年6月2日。
起拍价:980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对象仅限于工业生产性企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16点30前(上班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有意者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16日16时3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浙江省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1070207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6667181 ;咨询旺旺:东阳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79-86667321;
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56号;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