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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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舟
 刘双舟,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兼任法学院工会主席、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主任;1998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雍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行政法学、拍卖法学、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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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舟:艺术品金融中保险意识缺乏隐藏的风险   

2013-12-24 10:04:36

艺术品在保管、收藏、展览、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会遇到多种风险,有自然风险,也有意外事故。艺术品保险是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货运保险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而来的,主要承保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艺术品直接损失。保险标的包括投保人所有或代他人保管或与其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保管、展览、装卸、运输的艺术品。博物馆、展览馆、艺术品拍卖行、艺术品公司、文化艺术公司、运输公司等均可投保。国内艺术品市场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三大交易主体——画廊、拍卖公司、博览会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艺术品参保方面却均是形式大于内容。无论是收藏机构还是艺术市场三大交易主体均没有认识到艺术品保险的重要性,其保险需求意识的缺乏反过来影响到了艺术品保险业的供给。对于国内保险公司而言,开展艺术品保险业务也遭遇诸多瓶颈。最核心的就是对于参保艺术品价值的认定,权威价格评估机构的缺失成为国内艺术品保险业发展的第一块绊脚石。其次,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艺术品风险大、保费高,承保艺术品不仅需要极大的勇气,更需要专业的平台与环境。另外,保险公司忌惮的还有投保人的道德风险。2010年3月,中宣部、保监会、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保险机构探索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

  2012年5月,故宫博物馆发生了盗窃案,更引起人们对艺术品保险的广泛关注。说到艺术品保险,有两起与艺术品保险有关的案件值得一提。一个是发生在2004年的房言山案;另一个是今年7月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

  2004年1月7日,房某在参观北京某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2004迎春拍卖会”时,不慎撞破展柜橱窗玻璃,导致展柜内摆放的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毁损,被告上法庭。一时引起轰动。房某是个收藏爱好者,当时租住在宣武区。那天他看中的是“乾隆粉彩百鹿樽”,与摔碎的花瓶分别放在同一排的两个展柜内。由于对百鹿樽很是欣赏,看了正面后,他向左边跨了两步想看看左面。因为玻璃很干净通透,又没有任何提示性标志,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有玻璃,就是一歪头,脑袋轻轻地点了玻璃一下,谁料到玻璃竟然从固定它的凹槽里脱落,朝着花瓶拍了过去。展柜后面没有门,所以玻璃把花瓶推出去摔了个粉碎。他当场给拍卖公司写了《事情经过》,并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定的经济赔偿。拍卖公司据此将房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保险费、拍卖佣金、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33余万元。房某认为自己很冤枉,辩称:自己写承诺是因为怕挨打,好汉不吃眼前亏;青花六棱花瓶并不是乾隆真品,不值那么多钱,要求重新鉴定;自己只是撞碎了玻璃,花瓶不是自己撞碎的,要赔只能赔玻璃;拍卖公司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玻璃太亮,没有提示,且安装不牢固,后面又没有挡门。拍卖公司认为是房用力过猛导致玻璃破碎的。证据就是房某当时把自己的额头都撞破了。房某辩解,额头是被摔碎的玻璃碴溅飞起来后击破的,不是直接撞破的。拍卖公司则反驳,录像显示地上当时铺设有地毯,玻璃根本就不可能溅起来。………双方各执一词。诉讼期间,中国人保赔付了拍卖公司120万元后,拍卖公司撤诉了。听到撤诉消息,房某大大松了一口气。可是还没来得及高兴,法院通知说是保险公司又把他告了,向他追索120万元。经过两年多的审理,法院认为,房某在观展过程中疏忽大意撞破展柜橱窗玻璃,致使展柜内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在地上毁损,应当承担因其过失行为而导致的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认为,参观者过失撞破展柜玻璃,造成文物落地毁损,亦说明该预展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过失,未尽到对于贵重展品采取与其价值相适应保护措施的义务,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判决房某赔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宣武支公司20万元。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较早,但是庆幸的是拍卖公司具有保险意识,为上拍预展的拍品上了保险,否则的话,这官司将是另外一个结果了。

  类似事件国外也有发生。2006年初,在英国剑桥大学内的一家博物馆中,一名参观者被鞋带绊倒跌下楼梯,撞上1组3只有300年历史的中国古董花瓶,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成为碎片。这组花瓶约在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生产,正值清代康雍乾盛世。1948年有人捐给英国剑桥大学的费兹威廉博物馆,花瓶被馆方放在1处显眼窗台上,是该馆最著名展品之一。目睹者称:那男子有如慢动作一般摔下去,就跌在那组花瓶中间,花瓶碎成数百片。附近每个人都静默不语,陷入震惊状态。博物馆副馆长格利夫冷静地说,要将花瓶的小碎片“拼回原状”。馆长能够如此冷静,想必这批真品是有保险的,因为国外艺术品保险制度比我们完善,保险意识也普遍高。

  但是,发生在今年夏天的这个案件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不但在拍卖预展现场可能发生意外,有些展品还未到现场就发生了意外。今年7月25日晚,某艺术物流公司的大型货车运送几十位艺术家的百余幅作品至预展现场,在顺义区京密路火神营东200米处停车后发生火灾,司机拨打119报警。涉事拍卖公司负责人称,由于车厢密闭,百余幅作品中有74件被损毁,按照之前的拍卖估价,总价值为1818.9万元。当事人称,因为大家都集中精力忙于布展,虽然想到过投保,但是没能监督执行。这笔损失只能由策展方和拍卖公司自行承担了。这起事件反映出由于艺术品保险的缺位可能带来的收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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