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24日10时至201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双桥村的私有房屋,房屋产权证号:福房权证城厢镇字第31001624号。该房屋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为361.09平方米,幢号01,设计用途商宅。该房屋评估总价为1126241元,其中一层商业部分房屋评估价246275元,住宅房屋评估价879966元(每平方米2807元)。根据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记载,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361.09平方米,商业面积:47.60平方米,住宅面积:313.49平方米。本次拍卖该房屋第一至第三层,其中第一层商业面积47.60平方米,住宅面积大约为213.3475平方米(具体以房管部门认可的测绘部门测绘确定的面积为准)。另外,该房屋于其他两家房屋联建在一起,楼梯有共用部分)
起拍价:845141.43元(其中一层商业部分房屋47.60平方米为246275元,一层至第三层住宅为评估单价2807元/㎡×房屋面积大约213.3475平方米=598866.43),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成交价为第一层商业部分房屋47.60平方米246275元加上第一层至第三层住宅评估单价2807元/㎡×房屋面积(以房管认可的测绘部门测绘为准),多退少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需转让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贵州省都匀市工行桥城支行,账号:24050401090264607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4-8622062/18083108020,监督电话0854-8622060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开发区旺福大厦(都匀市交警大队对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