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盈晖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06月21日16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1:广州市黄埔区南岗镇沧联村榕村西街四巷9号房产[案号:(2012)穗黄法执字第283号]。建筑面积:82.2595平方米,交吉拍卖;起拍价:53,000元,保证金:5,300元。
标的2:广州市黄埔区南岗镇沧联村榕村西街四巷12号房产[案号:(2012)穗黄法执字第283号]。建筑面积:16.8912平方米,交吉拍卖;起拍价:11,000元,保证金:1,100元。
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竞价拍卖。
特别说明:竞买人须是标的当地社区居民,并由当地社区出具同意竞买的书面意见。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06月14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黄埔支行,账号:3602001329002030085),以银行到账为准,划款时必须注明案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缴纳保证金手续及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或电话联系咨询。
已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的竞买人须在2013年06月19日09时至17时凭法院代管款收据和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资格审查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竞买人名称须与缴款人名称一致。
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06月07、08日(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89160711
联系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法院联系电话:83009876;法院监督电话:8300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