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6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多功能法庭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包头市郊区河东乡陈户窑子村,住宅一至二层,房权证郊区字第6-09103号,1995年建,混合结构,登记建筑面积:1209.60 ㎡(实有面积:924.96㎡),起拍价:1158000元(有保留价)。
拍卖方式:密封报价与公开竞价相结合
展示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17日
展示地点:标的坐落地
密封报价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17日16时止(节假日不办公,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内蒙古金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9号街坊215号)
联系方式: 0472-6990421 15647214181
监督电话: 0472-5105083
说明:1.竞买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来我公司报名并索取该标的相关资料,竞拍保证金为参考价的3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交纳佣金。
2. 拍卖成交之日起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进行交接,办理产权及土地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请有关当事人参加拍卖会;请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派人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