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6日上午11点在慈溪新都明珠苑四楼会议室(慈溪市新城大道南路256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塘家园7号楼305室房地产及2#地下室-1-27、-1-30车位。房产证载建筑面积为87.6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09㎡,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两个车位套内建筑面积均为13.25㎡,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13.3㎡,土地用途为车位(库)。起拍价97.5万,保证金 10万。
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要求,违反规定的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标的展示:自行看样或联系本公司。
三、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有意者凭本公司保证金缴款通知书,于2012年8月2日下午4点前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并到法院A楼209室换取收款收据(资金到账为准),并以密封形式递交书面报价单(不得撤回),报价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2、办理登记:竞买人须于2012年8月2日下午5点前凭保证金收据,随带有效身份证件与本公司联系办理竞买手续。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则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
3、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书面密封竞价与现场应价相结合方式。
注:本次拍卖标的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保留价不成交。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如不登记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涉及以上标的物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
四、联系方式:0574-27821122 27821133 传真:8734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