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6日下午3时在余姚市钱塘河姆渡宾馆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余姚市江南新城西区109幢110室房屋,建筑面积92.5㎡,国有出让单一住宅用地面积18.5㎡;起拍价:69万元,拍卖保证金7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8月2日止,竞买人可自行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须于2012年 8月3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帐号:39602001040010142),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开具拍卖保证金收据(注: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联系电话传真至拍卖公司),并于2012年 8月3 日下午5 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或于8月6日下午2:30前到拍卖会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买人资格必须符合宁波市政府关于住房限购、禁购政策的规定,违反者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注: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参加竞买,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本标的相关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准时出席拍卖会。
四、联系方式:0574-87810772 8771291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