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9日10时至2025年7月10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在江西省南昌市物流仓库内的玉器。
特别提醒:1、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交付的依据,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标的物同种价格多个标的物随机拿取可能存在形状、大小、款式不同,不可以已图片不符退货,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2、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过程中所涉及的整理、装卸、运输、以及可能存在的仓储、保管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整理、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法律纠纷等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与我院无关;3、该标的物成交后仅限自提,不支持邮寄,不接受委托,买受人需在尾款缴清后凭相关证件至我院指定交付地点现场办理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提取的,视为自行放弃,标的物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等详见上传附件中的标的物清单。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拍品系涉刑扣押物品,封存中,不安排看样。
三、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能通知的当事人已通知,未能通知的当事人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
四、拍卖方式:
1、标的物共进行两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两次拍卖均流拍的,本院将依法作价抵给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同意抵价的,将依法进行拍卖;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保证金,才能取得拍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五日内向法院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预缴款,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剩余部分的拍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账号:9558831511000965607、汇款请注明本案的案号(2025)赣1003执恢6号。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拍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五、拍卖辅助机构: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17769912823(网拍小组)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