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26日10时至2025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扣押在案的5块金条、3件金手镯,详情如下:
(单位: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5年8月11日9时起至2025年8月2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执行法院联系。
三、拍卖日期
2025年8月26日10时至2025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详细内容。
五、拍卖方式
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特别提醒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详细内容,并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与执行法院联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通渭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渭襄玉支行,账号:6228404047102066762)。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另有无法通知的利害关系人,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法院咨询电话:0932-5558234或19312766791
法院监督电话:0932-5553134
联 系 地 址 : 通渭县人民法院
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特此公告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