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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通富路南经六路西土地及在建房产拍卖

发布: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0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03月03日10时至2016年03月0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州市八里店通富路南经六路西(八里店分区BLD28-3E)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在建建筑物(即湖州市吴兴区中央商务区总部经济大楼E地块圣泉大厦工程)。国有出让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617㎡,土地证号为:湖土国用(2010)第16-19262号,终止日期为2050年7月30日。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4396.7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111.74㎡,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4285.02㎡。

    评估价:9381万元

    起拍价:8160万元,保证金:82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时间和看样时间:2016年02月25日十点至十点半接受咨询和统一看样,看样前请先电话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车辆违章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04月0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8000040730076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需商业贷款的请仔细阅读《贷款须知》,标的物成交后的三日内支付由支持银行核定的首付款金额。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582335,监督电话:0572-221092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283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年02月16日

贷款须知

 

1、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己与法院签订协议的银行申请贷款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拍卖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可以在拍卖成交前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湖州地区范围内的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个人住房(不含商住楼)、沿街商铺。竞买人与银行在协商贷款前,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申请贷款,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准备参与吴兴法院司法网拍的竞买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付拍卖标的的不低于起拍价10%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首付金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800004073007688)。

5、首付款到位后,法院收取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相关内容,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载明买受人身份信息、拍卖标的信息、首付款到位情况以及剩余款项收款账户及交付期限等。《拍卖成交确认书》原本送交银行。

6、拍卖标的物产权登记的委托:买受人将拍卖物相关法律文书收执、房产及土地过户、相关税费缴纳及贷款抵押登记事宜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7、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8、贷款发放时间:银行收到《成交确认书》、借款人首付款《收款收据》原本后,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在文书载明的期限内发放贷款,并将款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注明款项用途。

9、法院在收取全部拍卖款项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过户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收款收据》等文书,并将上述法律文书原件交予银行,由银行根据委托权限,尽快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

10、贷款支持银行:

中国银行湖州分行,联系电话: 13665755486,宋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联系电话:13587285803,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富城支行,联系电话:18969261075,18957285096 钟,

湖州银行城西支行,联系电话:15905728988,白。

具体贷款细节请在拍卖前与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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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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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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