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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长华路东侧27151㎡土地拍卖

发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28日10时至2015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通市港闸区苏通国用(2010)第0208010号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证载面积为27151.16平方米,位于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南侧、长华路东侧,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登记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该宗土地有部分临时建筑未拆除(售楼中心、工棚)。

起拍价:7871.12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18日9时至2015年5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非工作时间除外),有意者请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除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市宁海路支行,账号:43010114190010265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除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苏象仁(2015)(估)字第026号土地估价报告及本院执行调查材料。

咨询、看样电话:025-837854158(徐法官)

监督电话:025-83785020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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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土地,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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