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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石碶街道朱韩村工业用地一宗三拍

发布: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21日10时至2015年5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石矸镇街道朱韩村(现石碶街道朱韩村)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鄞国用(2004)字第07-013号,证载面积为3075.1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起拍价:404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有租赁,请竞买人与开拍前至江东法院229办公室了解咨询。否则视为对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的完全认可。

二、竞买人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房管、土管部门咨询了解。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6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1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71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余姚市金土地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浙余金土地2014核估字第082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7377570,监督电话:0574-873724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徐戎路126号228、229室。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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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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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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