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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宁杭路以东宗地29251㎡土地拍卖

发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3日10时至2015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宁杭路以东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宁江国用(2009)第01692号、宁江国用(2009)第28958号,地号都为21102104044,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土地登记面积分别为13333.3平方米、15918.4平方米,合计2925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9580.08万元,评估价:11270.68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21日9时起至2015年4月22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到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中所发生的税费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优先从拍卖款中支付;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0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账号:08853020109103613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看样电话:025-83522292(陈)、18951990618(陈)
联系地址: 南京市广州路35号
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5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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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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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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