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L012015—00142L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五道1005号一办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5年5月13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15年5月26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 概 括 | 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进场道南侧(靠近机场进场道油站),租赁面积共计716.48㎡(以竣工验收面积为准),均为毛坯房交楼;其中15-17号商铺规划为小区生活超市及商业配套。租赁用途为生活超市及商业配套。有权属证明。 |
出租用途 | 生活超市及商业配套 | |
出租面积 | 716.48㎡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按出租方交付该物业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40元/㎡•月(从第2年起至合同终止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备注 | 1、租赁保证金:首年度标准的3个月租金; 2、物业管理费为8元/㎡•月; 3、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 《2015年第10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深机会〔2015〕34号)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国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生活超市及商业配套等相关经营范围; 2、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4、过去两年经营活动中未受到政府部门关于涉嫌违法、纳税不良、食品安全问题、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如中标不得擅自转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证明或做出承诺文件); 5、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具有6个月及以上商业经营管理经历。(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或相关经营合同为准); 6、在深圳经营的店铺数量不少于2家,且单店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提供店铺名录清单、中标通知书、合作协议、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及合同备案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法人(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许可内);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
特别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到招租物业现场踏勘,出租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意向承租方承诺如成功摘牌则同意联交所将保证金转给出租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足的部分由承租方在成功摘牌后支付给出租方。 (三)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 1、未密封提交所有报名资料; 2、出租方和联交所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提交的资料与事实不相符; 3、意向承租方未在挂牌期满前缴纳保证金; 4、出租方和联交所认为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的其他情况。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9万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 |
开户账号 | 3370 4010 01000 3267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83002364 刘先生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祝小姐 | |
传真 | 0755-83690661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4层 |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