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9:30,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楼6楼拍卖厅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39号(恒远汽车超市)1、2号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8219.71㎡,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694.19㎡(约5.5亩),拍卖保留价:1617.21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手续办理:保证金于拍卖前一日,拍卖价款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法院(收款人: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7001706101050182258,开户行:建设银行威海环翠支行,并于2013年8月2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以及有效证件到威海懿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本标的以现状拍卖,原来确权欠缴或原来没有确权现在确权过程需要缴纳的税费及产权转移过程中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所得价款全部由法院实际收取。实际面积以房产、土地部门确权为准。
联系电话:0631-5182228 13061182228
地址:威海市四方路10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631-5166923
该公告刊登于2013年8月7日《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