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世贸广场B座两套(5层及606、607、608室)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14TJ1000179-3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中信昊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世贸广场B座两套(5层及606、607、608室)房产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4-07-31 |
资产评估值 | 922.40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 748.00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挂牌日期 | 2015-05-14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5-27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世贸广场B座5层及606、607、608 | ||
房地证号 | 津字第101021406712号,津字第101021406713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92.5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1064.59 | |
设计用途 | 非居住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租赁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224.4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本票 银行保单 其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底价为748万元。 2、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摘牌手续,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房地产转让项目现状情况及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将保证金224.4万元,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4、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5、最终确定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最终受让方应在签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及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以及在拍卖程序中,因竞买人均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报价,导致交易失败的;(3)最终确定的受让方在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7、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8、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记录。 9、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世贸广场座落于天津商务活动中心区域——南京路中心地段,建成于1995年,为钢混结构,地上19层。 2.本次转让的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世贸广场B座两套房产,其中5层房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5㎡,建筑面积为822.7㎡;606、607、608房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建筑面积为241.89㎡。 3.根据(2009)和民破字第001-1号《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2013年12月27日转让方与天津一汽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标的的实际权利人为转让方,截止报告出具日,房地产权证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现转让方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取得房地产权证。 4.标的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瑞平拍卖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侯粼波 | 联系电话 | 13820429552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