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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贵阳路718㎡办公房产一拍

发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2日10时至2016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和平区贵阳路147号非居住房地产,权利人为天津市和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6.4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筑物建成于1993年,证载建筑面积合计718.01平方米,2层到顶,标的物位于1-2层,混合结构,外檐刷涂料,室地面铺瓷砖,墙面刷乳胶漆,矿棉板吊顶,铁窗局部塑钢窗。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9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佰玖拾陆万元整),单价为人民币13872元/平方米。案外人占用,本院不负责腾房。具体情况见下表:

权利人

天津市和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房地坐落

和平区和平区贵阳路147号

地号

忠一字914-1

登记日期

2014-05-07

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

101031402643

房产基本信息

幢(房)号

建筑结构

层数

所在层

产别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贵阳路147号

混合

2

1-2

企业产

非居住

695.68

贵阳路147号

混合

1

1

企业产

非居住

22.33

土地使用信息

权属性质

用地面积(㎡)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土地用途/地类

国有

446.40

划拨

——

商务金融用地

    起拍价:996万元;保证金:49.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1天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021803010400009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司法拍卖依据(2015)二中执字第0081-2号执行裁定书作出。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津华审房评字第HS2016037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22—28024018 周法官

    提交委托拍卖手续电话:022—28024042

    监督电话:022—2802404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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