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蔡凤英与被执行人罗淑珍、曾明旺、罗淑芳、曾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曾明旺、周远美所有的坐落于建阳市水吉镇新华路300号(所有权证号20102802)进行评估、拍卖。经摇号,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坐落于建阳市水吉镇新华路300号(所有权证号20102802)房屋一幢。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曾明旺、周远美
拍卖机构名称: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拍卖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25556、134599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