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于近期对下列标的举行转让。
拍卖标的:璧山县青杠街道储金街房产,系砖混结构,建面约1047㎡,房屋证载用途商业,划拨地,有房地证,现闲置。拟按现状以不低于366.45万元协议或竞价转让。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挂牌期自 2012年2月 17日起至 2012年 3 月1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法定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壁山支所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70万元到联交所指定帐户(以到账为准),账号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渝西分所璧山支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璧山支行,账号:50001183600050200965);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互联网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受让后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5、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联交所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6、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
联系电话:熊老师、张老师 023-4142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