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对以下标的按现状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变卖。
一、变卖标的:周口市川汇区邦杰大道(原周商路)北段东侧营业中龙润商务酒店整体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
二、变卖保留价:人民币1151万元
三、受让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09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五、变卖期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变卖期限由二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为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19日,第二阶段为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8月2日。
六、变卖方式:在变卖期第一阶段2013年6月19日17:00前,若2家或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提出申请受让,则在2013年6月20日11:00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密封报价方式(详见变卖规则)变卖;若1家意向受让方提出申请受让,则在2013年6月20日11:00变卖自动成交,在当日17:30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其有关文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余款缴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若无人提出申请受让,自动进入变卖期第二阶段。
在变卖期第二阶段,按“先到者得”的方式变卖,即一次性按变卖保留价的全额价款缴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的先到者为受让方,变卖自动成交。
七、有意受让者应在2013年6月19日17:00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账号:41001526010050222658-0005,开户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并于2013年6月19日17: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受让手续。若受让成交,保证金转为变卖价款,若受让未成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联 系 人:任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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