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并出台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这对困境中的民营企业,犹如久旱逢甘露。拍卖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营商环境的改善,首要是政策环境的改善。
一要解决既定政策被架空的问题。政策环境是硬环境,是改善营商环境的硬着子、关键之举。就拍卖行业而言,《拍卖法》被边缘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拍卖法》第三章明确规定,“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还必须领取省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方可从事拍卖活动。“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从委托拍卖、发布公告、标的展示,到组织拍卖会、标的交付,《拍卖法》有完整的程序规定。全国拍卖行业的拍卖企业,严格按照《拍卖法》组织实施拍卖活动。自淘宝推出自主网拍后,没有拍卖资质的个人、企业、银行、资产公司纷纷推出自主网拍,产交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起了网络拍卖业务,近年出现的抖音平台,更是谁都打着拍卖的旗号,在平台干起了直播拍卖。规范而严肃的拍卖,成了谁都可以扛的拍卖大旗,直播卖自己的产品。没有委托方,没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没有预展期,上台就直接叫起了“大拍卖”。要彻底杜绝这种无序拍卖、违规拍卖,扰乱正常拍卖秩序的行为,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拍卖法》落实到位的问题。所有拍卖活动,必须依照《拍卖法》规定组织不走样。
二要解决在《拍卖法》上打擦边球的问题。不少个人及没有拍卖资质的企业,与《拍卖法》玩猫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在直播带货中不提“拍卖”两字,换个名词叫“竞买、竞拍、竞价”,玩起了文字游戏,自拉自唱自卖自己的产品。“竞买、竞拍、竞价”,与拍卖表达的意思一样,是一种变通变相的拍卖。表面上与拍卖划清界线,与拍卖不搭界,实际上是充当拍卖人的角色,干的是拍卖。《拍卖法》总则第三条对拍卖的定义说得非常清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因此,虽然名义或形式上叫“竞买、竞拍、竞价”,本质是拍卖行为,且是违规拍卖行为,打乱了正规拍卖秩序,必须彻底整治。
三要解决政策不完善的问题。为什么出现假拍卖、拍卖乱象丛生、规范拍卖被边缘化的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1996年出台的《拍卖法》,35年几乎未修改,严重滞后拍卖行业和拍卖市场发展的大变化。《拍卖法》存在的缺陷,使没有拍卖资质的机构和企业有了可乘之机。《拍卖法》的基本准则,规范的是拍卖企业,更多条款约束和制约的是拍卖企业的拍卖行为。特别是对拍卖标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对纳入拍卖渠道的范畴没有明确界限,以致国土部门自主拍卖土地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变通充当拍卖人角色。几十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的司法标的,自10年前浙江首开法院自主网拍先河后,全国法院系统一刀切,所有司法标的全部实行自主网拍。法院直接充当拍卖人,连司法辅助拍卖,大都委托没有拍卖专业知识、专业经验、专业人才的网络公司操作,为法院服务了几十年的拍卖企业纷纷靠边站。这些年来,网络平台纷纷推出网络拍卖,网络拍卖监管,已成为真空地带。
针对《拍卖法》存在的缺陷,全国拍卖行业内外众多人士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几十年来连年呼吁修改、完善《拍卖法》,但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和行动。修改《拍卖法》迫在眉睫,在修改后的《拍卖法》中,必须明确规定,我国境内所有委托拍卖标的,必须委托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公开拍卖。针对非正规的网络拍卖泛滥的突出问题,应尽快制订网络拍卖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引导和督促网络拍卖纳入规范发展轨道。
四要解决违规拍卖督查和处罚的问题。没有拍卖资质的企业搞拍卖,个人也能做拍卖,没有拍卖职能的部门和机构也搞自主拍卖,淘宝拍卖、京东拍卖、抖音直播拍卖,谁都能在网络平台上干拍卖,各种网络拍卖大戏越唱越大。这样那样的非正规拍卖,违规拍卖,非法拍卖,谁来检查,谁来处罚,究竟归哪个部门扎口管理,必须明确。只有坚决纠正无序拍卖,严肃查处违规拍卖,彻底打击违法拍卖,才能营造良好的拍卖政策环境,才能保护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的正规拍卖,维护正常规范的拍卖秩序,才能净化规范拍卖市场,促进我国拍卖业的健康发展。(作者:常州市武进拍卖公司 潘振华,微信号:pan88110122 欢迎加微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