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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论 拍卖回归,协会重任在肩

来源: 众拍网   发布时间: 2016-01-26 04:34:06 点击量:

       法院诉讼资产回归拍卖公司操作,从2016年元月1日起执行,最高院已明文规定。这个业务管道如何与拍卖公司对接,是摆在拍卖行业面前的首要问题。

       最高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网络拍卖原则上委托符合要求的拍卖机构操作等五个条款,都是原则规定。具体实施必须由各省、市高院负责。现在是哪个部门谁来与高院衔接的问题。如果让拍卖公司牵头显然行不通,请商务部门衔接,也需要有人来牵这个头。在这个当口,拍卖企业寄予的希望,就是省、市拍卖行业协会,发挥牵头衔接、协调的作用,抓紧做好法院与拍卖公司的委托拍卖业务牵头对接工作。


       首先,为高院制定实施细则提供内容服务工作。高院在制定实施细则前,需了解相关情况,特别是了解拍卖行业和拍卖企业、拍卖人的情况,以便制定的细则更有针对性,更有可操作性。拍卖行业应尽快召开部分企业座谈会,再走访一些拍卖企业,最好能邀请法院负责人参加,听取拍卖企业对搞好司法网络拍卖的想法和建议,为制定实施细则掌握第一手素材。

       其次,重点协调拍卖回归中的关键问题。一是对“原则上”委托作出明确规定;二是网拍平台选择;三是佣金比例标准。对上述三个关键点,虽然拍协和拍卖公司都作不了主,决定权在高院,但我们可提出更多标的委托拍卖公司操作,积极推介拍卖行业中专业网拍平台,适当降低佣金标准的理由,供法院参考。任何事,任何成功,都是争取来的,你连争取的权利都放弃了,有多少人知道你在想什么,想要什么,理由是什么。有多少人主动为你考虑呢。在关键时刻,我们一定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成功的概率才大。

       当然,中拍协能与最高院沟通,拍卖企业关心的切身利益,最高院能明确规定,免得各省不统一。

       再次,制定加强和规范司法拍卖行为准则。如何确保司法拍卖规范操作,如何规范拍卖业务的操作行为,取信于法院,取信于标的双方当事人,取信于买受人,取信于社会,必须有严格的行规行约,规范操作的继续入围,不规范操作的淘汰出局,决不能做好做坏一个样,搅局的不受处罚。只有建立规范的拍卖操作行为和秩序,才能保证司法拍卖这条道继续走下去。拍卖协会应针对拍卖行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抓紧制定或修改完善规范操作细则,并会同法院、商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实施,坚决制止和杜绝不规范操作行为,坚决把违规操作的驱逐门户,严肃处理严重违规行为,重塑拍卖行业在全社会的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形象。(作者:潘振华,QQ:1172396433 欢迎加微信交流!微信号:pan88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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