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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金桂苑157㎡住宅含车库拍卖

发布: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0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刘振贤 关注: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0日10时至2016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青龙路与中央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金桂苑3号楼东2单元1-2层3106号房产和车库,该房产为居住用房,总层数为4层,所在楼层为1-2层,2008年建成,2010年5月14日办理房产证,房产建筑面积为157.16平方米,车库面积为28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南北朝向,有水电等设施。
    起拍价:3904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乡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7月25日起至2016年8月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1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乡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251000016000001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103733223,
    监督电话:0373-3760077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经济开发区府前街。
新乡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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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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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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