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11日10时至2014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对象为一幢混合结构五层的普通住宅楼房,建于1992年,土地面积为157.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24.21平方米,其中: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狮城镇西街177号,地形平坦,交通方便,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属三级住宅用地。南北朝向,南面邻西街,北面邻小路,东西两面邻房,房屋外部:一层为石墙勾混,安装木框玻窗;房屋内部为粗装修。现房之产权来源为继受产业。
起拍价:1,981,300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1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周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宁支行,账号:14070030090220199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3-5636507
监督电话:0593-5628202
联系地址: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龙潭街55号
周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