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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6号二楼房屋转让

发布:广州产权交易所 拍卖时间:05-14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gjh 关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住 所(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58号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陆志强

所属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238896-3

交易标的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6号二楼房屋

挂牌起始日期

2014年4月21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4年5月19日

资产评估值

8463000元

挂牌价格

8463000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其中交易价款的40%在转让方通过非税系统开具 《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广州市财政局专户,交易价款的60%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资金监管账户。




标的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6号二楼房屋

标的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6号

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广州市房地产证

权证编号

穗房地证字第201051号

权证所列示的
规划用途

仓库

权证所列示的
建筑面积

1776.74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
土地类型

权证所列示的
土地面积

1578.72平方米

使用情况

 空 置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意向受让方应在经资格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本所交纳人民币846300  元的交易保证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在委托期限内,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监管单位名称:广州市财政局

批复文件名称: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白云区增槎路罗冲围文物仓库处置问题的复函

批复文号:穗财资[2014]76号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交易条件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转让。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交易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与现房地产权属证明上列示的面积数额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5、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后才办理交易标的交接及房地产过户手续。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标的房产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标的房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标的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受让方名下的房产证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承担有关费用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4.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房产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标的房产设定抵押。

5.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6.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不作任何担保。

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理事项

1、交易保证金统一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发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后,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

2、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并以达账为准。

3、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5个工作日后凭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不计息地领回。

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 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要求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 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企业法人应提交:

(1)《受让意向书》原件;

(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公司章程;

(5)意向受让方最高决策机构同意受让交易标的的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6)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受让意向书》原件; 

(2)意向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产权交易所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9160896

传真

(020)89160999

联系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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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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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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