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住 所(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58号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陆志强 | ||
所属行业 | 组织机构代码 | 55238896-3 |
交易标的 |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6号二楼房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年4月21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年5月19日 |
资产评估值 | 8463000元 |
挂牌价格 | 8463000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其中交易价款的40%在转让方通过非税系统开具 《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广州市财政局专户,交易价款的60%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资金监管账户。 |
房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6号二楼房屋 | |
标的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6号 | ||
权证信息 | 权证名称 | 广州市房地产证 | |
权证编号 | 穗房地证字第201051号 | ||
权证所列示的 | 仓库 | ||
权证所列示的 | 1776.74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 | |||
权证所列示的 | 1578.72平方米 | ||
使用情况 | 空 置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监管单位名称:广州市财政局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 |
交易条件 |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转让。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标的房产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标的房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
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理事项 | 1、交易保证金统一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发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后,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 |
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材料 |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 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要求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 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广州产权交易所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9160896 | |
传真 | (020)89160999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办公大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