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4月29日15:30时在惠州市麦地东路鸿润大厦三楼惠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委托号:(2013)惠中法委拍卖字第25号,案件号:(2013)惠中法执字第213-3号。被执行人胡丽娟位于惠州市陈江五一村光耀荷兰小城B35号楼06号房(证号:粤房地预登惠州字第1100051444号)建筑面积共206.42M2,起拍价:194.53万元。保证金:194.53万元。
看样展示时间:2014年4月22、23日。
请以上法院委托拍卖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4月25日 16时前(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到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4227101040000385,开户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水北支行)。竞买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银行、法院出具的缴款凭证于2014年4月28日16时前到惠州市悦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该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办证及过户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裁定确认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拍卖成交后,其保证金充抵价款,成交价款余额在5个工作日内汇到上述保证金账户,逾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2-2780900
惠州市悦通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18号-1(恒和主场)4楼
电话:0752-2374378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