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4月29日上午10:0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虎滩路226号3单元1-1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位于大连普兰店市唐家房镇兴隆村的房屋(证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唐家房99007号,建筑面积1622.8平米方)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普集用[1999]字第91号,面积7425平方米){详见大连大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14-1-1-21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评估价为人民币261.73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4月28日12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竞买保证金52万元或汇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帐号:0610014400000220;支票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4年4月28日15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本次拍卖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展示时间:2014年4月16日-2014年4月17日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411-82867565
请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兰店支行、大连普兰店市兴通玻璃厂及相关权利人派人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www.rmfyssz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