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11楼会议室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秀水路73号3-2-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74.65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大房权证甘私字第2004704533号(具体见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鼎房地估字(2013)第HD2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标的评估价为人民币77.72万元。
预展时间/地点/电话:2014年4月14日-4月18日/本行及标的物所在地/0411-82507133
注: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4月22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10室交纳竞买保证金16万元(支票以到账为准,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411-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4年4月22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行(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10F)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www.rmfysszc.gov.cn)。
*请张恩卫、王朝阳、相关权利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派人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