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10:00时在我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位于瓦房店市钻石街48号长城都市阳光01区6栋1-5-1室房屋,建筑面积123.01平方米。标的评估值为68.15万元(详见大连恒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恒源估字C121011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本次拍卖系第三次拍卖,拍卖底价由拍卖师现场公布。
展示时间:2013年6月14日—6月26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民主广场3-1号亚太物业大厦10楼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1-82597400、13504953277、13998663366
有竞买意向者,请于2013年6月27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10房间交纳竞买保证金14万元或汇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411-83775605)。交纳保证金后持收据及相关证件于2013年6月27日16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 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朱丕和及优先购买权人、相关权利人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