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为普陀勾山水岸丽都香樟苑10幢1单元902室住宅(包括4㎡的车棚一间),建筑面积162.24㎡,参考起拍价95万元。
二、2013年6月13日上午10点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室进行拍卖。
三、有意者于6月12日下午4点前,将10万元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9410201040000554,开户行:农行舟山市沈家门支行),然后凭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6月11、12日在标的坐落地看样,咨询电话:2263350。
四、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