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23日上午10时在温州红太阳宾馆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龙湾永中街道江锦家园8幢511室(建筑面积:76.33㎡)、512室(建筑面积:87.1㎡)两房产,两证齐全,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起拍价200万元。(案号:2012-496号 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到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保证金在成交款中冲抵,不成交者次日起退还(不计息)。保证金交款账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行:交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 0600 0012 0150 10505(法院大厅可刷卡)。
注: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2、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3、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4、拍卖标的如有差错,以法院委托资料为准。拍卖标的物以法院交付现状为准,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确权为准。5、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拍卖人声明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报名时间、地点:
瑞安报名点:瑞安市隆山东路28号3楼本公司,即日起至2013年5月21日下午4时止。
温州报名点:温州红太阳宾馆,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至下午4时止。
四、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法院监督:点击查看 工商监督: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