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广东正平拍卖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定于2013年05月07日上午11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广州市越秀区(原东山区)庙前直街11号301房[拍卖号:(2013)穗中法拍卖11号]。起拍价:487,760元;保证金:48,776元。
拍卖方式:逐步递进增价式。
拍卖条件:1、由于该房屋目前有承租户租住,故拍卖标的拍卖属于不交吉,拍卖标的的承租户依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委托拍卖标的按现有实际状态、结构进行拍卖,法院不负责移交钥匙和清场,最终产权面积及使用性质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为准,最终产权面积如有变动,拍卖款费将不予多退少补;3、拍卖交易和过户环节中买、卖双方应缴的一切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水电费、管理费及上述费用相应的滞纳金等);4、买受人一旦买受拍卖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买受拍卖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3年05月02日17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缴纳保证金手续详见“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或电话咨询。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13年05月03日09时至17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
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04月25、26日(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89160711
法院监督电话: 83210941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