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融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广州市公物拍卖行定于2013年04月02日15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23楼(全层)[案号:(2010)南法执字第90号]。建筑面积:877.50平方米,交吉拍卖起拍价:10,508,100元,保证金:1,050,000元。(查看详细资料)
拍卖方式:整体、交吉、按现状进行增价方式公开竞价拍卖。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3年03月28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支行,账号:44081301012001370),以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的拍卖保证金按原路退回。缴纳保证金手续详见“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或电话咨询。
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 2013年03月29日09时至17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竞买人名称须与缴款人名称一致。
标的展示时间:2013 年03月21、22日
联系电话:89160711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法院监督电话:39911255、3991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