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象山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南路673号创新大厦东首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西路8号东方纽约城25号903室的房地产。房产证号:连房权证新字第X00198650G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47.52㎡。无土地证。起拍价:71万元,保证金:8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止,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三、注意事项:
1. 竞买人须于2012年11月7日下午4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2年11月7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11月9日上午1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符合当地政府关于住房限购政策规定条件。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706160 0574-8770606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