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下午4时在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0号审判庭举行2012年第343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平东沙园村的房屋一间。建筑面积约:350㎡,基底面积约:93.03㎡,证书号:4276197号,土地证号:集用(1990)023519号,用途:住宅。参考价:724,500元,保证金:14.5万元(竞买人的资格必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平东沙园村居民)。
有意竞买者须于2012年9月18日下午5时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到法院账户(以到账为准,竞买人必须为保证金缴款人),交纳保证金后于9月19日上午11时前,个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和保证金存款底单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过期不予办理。保证金账户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1009430734802,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城南支行。(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2012年第343期拍卖会、案号:(2012)佛中法执字第152号、承办人:何法官、标的名称)。标的展示时间:2012年9月13—14日。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2630433
标的联系电话:0757-83284382、83123203
本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