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4月27日10时在广州市昌岗中路172号星都大酒店11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座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85号501房(金昌大厦内),建筑面积86.61㎡。起拍价:1101840元。(设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4月25-26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于2012年4月26日前,到广州市昌岗中路172号星都大酒店大厅办理报名。于2012年4月25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40万元,缴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账户(户名: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账号:3600145101905250083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以法院确认到账为准,后持缴款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并复印2份到星都大酒店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每个标的交纳报名资料费600元(不退)。
四、联系电话:0796-8116299 15907961339 吴先生(拍卖公司) 13707966559刘先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