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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育青路12号203室房产拍卖

发布: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02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 关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日10时至2023年4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厦门市思明区育青路12号203室(育青路教卫大院)。

    建筑面积43.56㎡(专有面积40.11㎡、分摊面积3.45㎡),土地使用年限为198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户型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所在建筑共6层,拍卖标的位于2层,竣工时间为1987年。房产目前已由本院实际控制。

    评估价为3937200元。起拍价2749040元,保证金:275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优先购买权人情况:无。

    重要提醒: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2.厦门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其参与竞拍时在“法拍房”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咨询、了解)。若因限购政策导致撤拍、悔拍、过户受限等情况,竞买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罚款、拘留等。

    3.本院在公告及须知中均对本次拍卖的税款、费用承担方式明确示明,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该税款、费用承担规则,若在竞拍后又以不接受该规则提出异议的,本院将视为故意阻碍拍卖、拖延执行行为,并将据此对相应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3年3月1日8时起至2023年4月2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定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10:00-10:30组织集中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15分钟到该房地产处等待,无需预约,过期不候。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看样咨询电话:18650127318(黎律师)、0592-5306480、0592-5306392。

    四、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于过户完成后七日(自然日)内凭税票、转款记录及完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本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有违章,不代表本院对违章行为的认可,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八、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4月11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美仁宫支行,账号:9558854100001038226)。

    十、重要提示:拍卖成交后,逾期缴纳余款,本院有权视为悔拍并重新发起拍卖。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担保金依法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因近期贷款政策变动,贷款发放可能会有迟延。若需申请贷款,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金融机构充分了解贷款相关政策、明确贷款发放期限,避免因未能及时缴纳尾款而产生悔拍的法律后果。竞拍后视为竞买人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

    因司法拍卖的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亦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审慎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支付。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2-5306480(林法官)0592-5306392(王法官)监督电话0592-530976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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