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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蓝水假期153㎡住宅拍卖

发布:庐江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7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庐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时至2017年10月18日下午6时止(延时除外)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山东省胶州市海尔大道207号蓝水假期小区17号楼1单元601室住宅房。房产证号:胶私139890;权利性质为商品房,用途为住宅房;房屋建筑面积153.13平方米;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层数6层,有观光式电梯入户;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卫、有线、宽带、燃气、供暖等设施齐全,房屋精装修,初始登记日期为2011年。
    整体拍卖,评估价:948181元,起拍价948181元,保证金:18万元。
    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价时间: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竞买时间自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时至2017年10月18日下午6时止,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结束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本次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7年10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庐江县人民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城东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87326414
    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联系人:沈建国1811966639018297917193
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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