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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紫荆园小区138㎡住宅拍卖

发布: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06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张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6日10时至2017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淄博市张店区紫荆园小区17号楼3单元5层东户住宅房一套,建筑面积为138.32平方米。
    起拍价:64.4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具体请联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86404776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买卖双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9月1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淄博市分行马尚支行
    收款账号:211501040008734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286117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5864047765
    法院咨询电话:0533—2867227(王法官)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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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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