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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民房359㎡住宅拍卖

发布: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8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宛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8日10时至2017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苏庄民房一处,砖混结构,共三层,其中一二两层有房产证,面积为239.25平方米,第三层系未批自建无房产证,面积119.625平方米,总面积为358.875平方米,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人为 周华轩、侯桂云。评估价777562元,起拍价660927.7元,保证金 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 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帐号:4100152231105020066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建设东路支行10551300012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    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宛正泰评报【2016】第1128号。
    详情咨询电话:0377-61661037手机:17737769757徐警官
    法院监督电话: 0377-61661077。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南阳市建设东路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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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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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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