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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汉津大道33333㎡土地拍卖

发布: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日10时至2017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沙洋经济开发区汉津大道,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北丰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宗地于2012年3月8日登记。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333.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60年12月29日。拍卖方式为整体拍卖。    
    起拍价680.19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至于该标的的其他情况包括存在其他瑕疵情况详情咨询掇刀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饶锋,联系电话:8885719,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本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可成交,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28日16时停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掇刀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饶锋,联系电话:8885719,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3月28日前向本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掇刀区法院执行标的专户,开户银行:农行荆门掇刀支行,账号:175651010400050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标的物的交付,应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达到交付条件后,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荆门}联众【2016】(估)字第01379号土地估价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8885719(饶庭长)
    法院监督电话:0724-8885721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15号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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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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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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