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月1日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变卖,若在2月1日无人竞买,则从2月2日至3月14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序号  |  房地产权证号  |  坐落  |  房屋规划用途  |  建面(㎡)  |  土地面积(㎡)  | 
1  |  107D房地证2011字第00002号  |  北碚区蔡家组团B分区B01-1/02  |  1#联合厂房  |  12203.91  |  53261  | 
2  |  2#联合厂房  |  21124.28  | |||
3  |  综合办公大楼  |  21943.78  | |||
合计  |  55271.97  |  53261  |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月28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1月2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目前为停工状态,地基基础未见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完好牢固,梁柱无倾斜变形,地面完好平整。
2、标的物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页》(建字第50010920110005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00109201110130201、500109201110130101),建设单位为重庆杜克高压密封件有限公司。
3、标的物有抵押。
4、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5、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面积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若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7、标的物若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023-63622130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9987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