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黎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新城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36111220100005
面积:104.96亩
用途:居住 商业
年限:70年 40年
容积率:≤2.6
密度:≤25%
绿地率:≥40%
建筑限高:高层<60 M 多层<24 M
起拍价: 8397万元 (80万元/亩)
保证金: 2600万元
二、拍卖时间、地点:2010年 11月 18日上午10时在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三、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日至11月 17日(节假日不休息),到黎川县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报名资料费伍佰元/宗(概不退还)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 17日17时。
四、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它公告事项:拍卖出让相关资料以报名资料为准。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黎川县财政局
开户行:黎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18802921900001553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黎川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57101040009545
开户行:中国银行黎川县支行 账 号:743351431528097001
七、联系人:陶女士:0794-7522823,13979472291 陶先生:13317911918 付先生:1397006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