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1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情况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M2) | 产业准入 条件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GY0910-1 | 近湖镇胜利村中心组 | 87232 | 设备制造业 | 工业 | 50年 | 0.7 | 40% | 7% | 2700 | 150 | 150 |
备注: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上述地块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上述地块环境保护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4、上述所有地块竞价规则为5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
5、上述地块开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
6、上述地块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
7、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年版)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
公告期限:2009年9月5日—2009年9月24日;
报名期限:2009年9月5日—2009年10月15日16:00(不含节假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
交易期限:2009年9月25日8:30—2009年10月16日18:00(不含节假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5日—2009年10月15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建湖县冠华路国土大厦5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9年9月5日—2009年10月15日,到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建湖县冠华路国土大厦5楼)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报名,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9年10月1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和网络方式报名。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挂牌详细事宜见挂牌文件并以该文件为准,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三天在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说明。
2、本次出让地块已办理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参加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预申请承诺的价格。否则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竞得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规定期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逾期未能取得上述两项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本期挂牌出让的公共设施用地按上述要求执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建湖县冠华路国土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15-86155639
联系 人:唐维峰
开户单位: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 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20925190121100000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