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11月10日下午2时30分在象山新光大酒店(建设路48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象山产业区白岩山地块B02的工业用地(象国用2007-0103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1703.05㎡,终止日期:2055年12月25日。起拍价530万元,保证金60万元。
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买人资格为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象山县产业区落户政策的企业。
二、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8日止,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地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11年11月8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象山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帐号:574903946010901),凭银行汇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注:保证金收据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件、联系电话传真至拍卖公司),并于2011年11月10日下午2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本标的相关当事人请拍卖日准时到场,优先购买权人请按公告要求办理竞拍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电话:87712912(传真)